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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華門

一、 無量義經

一卷,三品,七四七二字。大藏第九册(三八三)。蕭齊· 天竺三藏曇摩伽陀耶舍(法生稱),於高帝建元三年(四八一),於廣州朝亭寺譯此經。

德行品第一

大莊嚴菩薩讚佛。

説法品第二

大莊嚴問:何法速成菩提?佛答:有一法門,能令速成菩提,謂:無量義。無量義者,從一法生。一法者,名爲實相。

十功德品第三

明此經十不思議功德力。

此説法華之前茅也,故收入法華部中。(知津)

二、 妙法蓮華經

七卷,二十八品,六萬九千餘字。大藏第九册(一)。姚秦· 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。

序品第一

佛在耆闍崛山,先説無量義經,次入無量義定,眉光東照萬八千土。彌勒疑問,文殊述往事以釋之。

方便品第二

世尊出定,告舍利弗:諸佛方便不可思議,唯佛與佛乃能知之。即止不説。舍利弗三請,五千增上慢者退席,乃唱唯一大事,所謂開、示、悟、入佛之知見;一切衆生皆當作佛,實無三乘。

譬喻品第三

授舍利弗記。説火宅喻。

信解品第四

須菩提、迦旃延、大迦葉、目犍連,領解佛旨,説窮子喻。

藥草喻品第五

佛印四人所説,而推廣之。

授記品第六

授大迦葉等四人記。

化城喻品第七

先説大通智勝佛時十六王子覆講結緣事,次説化城喻。

五百弟子授記品第八

富樓那爲上首,五百弟子皆得受記。説繫珠喻。

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

阿難、羅睺羅爲上首。

法師品第十

佛因藥王菩薩,告八萬大士:持此經,速得佛。并説鑿井喻。

見寶塔品第十一

多寶佛塔從地涌出,大聲讚善。釋迦如來,以神力,三變浄土;分身諸佛咸集,與欲,開塔。多寶如來,分半座與釋迦同坐。釋尊大聲唱告勸持。

提婆達多品第十二

説如來往昔求法,事阿私仙,得聞妙法。今授提婆達多大菩提記。文殊入海弘經,龍女獻珠成佛。

勸持品第十三

藥王、大樂説等,各各發願持經。佛授大愛道及耶輸陀羅記。又視八十萬億那由他諸菩薩,諸菩薩亦發願持經。

安樂行品第十四

文殊請問末世持經方法,佛以身、口、意、誓願,四安樂行答之;兼説輪王髻珠喻。

從地涌出品第十五

六萬恒沙菩薩,各將眷屬,從地涌出;大衆懷疑,彌勒興問。

如來壽量品第十六

佛自明成道已來甚久,以釋衆疑。説醫王喻。

分别功德品第十七

明在會聞法獲益之多,及明五品弟子功德。

隨喜功德品第十八

法師功德品第十九

明持經法師得六根清浄。

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

明往古比丘,以隨喜行,得浄六根,速成佛道。

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

出廣長舌,放毛孔光;謦欬彈指,聲徧十方。

囑累品第二十二

三摩衆菩薩頂而囑付之。

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

宿王華菩薩請問,佛爲説一切衆生喜見菩薩然身然臂事。

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

佛放眉間光,照東方世界,召此菩薩來作佛事。

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

無盡意菩薩請問,佛爲説十四無畏,三十二應,種種功德。

陀羅尼品第二十六

菩薩及天神等,各各説咒護法。

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

明往古浄德夫人、浄藏、浄眼二子、同化父王見佛。

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

佛爲普賢重示四法,普賢説咒護持。

蕅益大師云:此一部經,乃如來究竟極談,具明施設一代時教所以然之線索:如家業之有總帳簿,如天子之有九鼎也。非精研智者大師之玄義、文句,不盡此經之奥;仍須以荆谿尊者之釋籤、妙樂輔之。

異譯二種

⑴【 正法華經】

十卷,二十七品,八萬四千多字。大藏第九册(六三)。西晉沙門竺法護譯。與上經同。

但:藥草品中,有迦葉問答,及生盲喻;五百弟子授記品初,有入海取寶喻;法師品,名爲藥王如來品,有寶蓋王及千子、與善蓋太子法供養事;一切咒語皆譯華言;囑累品在最後。

一、 光瑞品,二、 善權品,三、 應時品,四、 信樂品,五、 藥草品,六、 授聲聞決品,七、 往古品,八、授五百弟子決品,九、 授阿難羅云決品,十、 藥王如來品、十一、 七寶塔品,十二、 勸説品,十三、 安行品,十四、 菩薩從地涌出品,十五、 如來現壽品,十六、 御福事品,十七、 勸助品,十八、 歎法師品,十九、 常被輕慢品,二十、 如來神足行品,二一、藥王菩薩品,二二、妙吼菩薩品,二三、 光世音普門品,二四、 總持品,二五、 浄復浄王品,二六、 樂普賢品,二七、 囑累品。(提婆達多品合入寶塔品,故只二十七。)

⑵【添品妙法蓮華經】

七卷,二十七品,七萬一千餘字。大藏第九册(一三四)。隋· 天竺三藏闍那崛多共笈多譯。

多用什師譯文;但添藥草品後生盲一喻耳。陀羅尼品在第二十一,囑累品在最後。提婆達多品合入見寶塔品,故止有二十七品。品目全同什師譯本。

别譯一種

⑴【薩曇分陀利經】

一卷,一千餘字。大藏第九册(一九七)。失譯人名。即寶塔品、提婆達多品别出。

註疏六三種

①【 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】

二卷,約萬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。婆藪槃豆論師釋。元魏· 北天竺沙門菩提流支共曇林等譯。

天親菩薩廣釋序品及方便品,略釋七喻等。

②【 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】

一卷,約一萬多字。大藏同前。論主同上。元魏· 中天竺沙門勒那摩提(寶意),以宣武帝正始五年(五○八)至洛邑,譯論三部,此其一,共僧朗等譯。

③【法華論疏】

三卷,約五萬餘字。大藏第四十册(七八五)。隋吉藏大師撰。釋流支譯本。婆藪云天,槃豆云親,其人本是天帝釋之弟,釋遣其下閻浮提伏修羅,故云天親。

斯論譯之甚久,而不盛傳於世者,良有二焉:一、 文旨簡略,前後似亂,粗尋之,不見首尾,故也。二、 昔北土江南,多以五時四宗以通斯教,並與論違;講匠守於舊執,背聖信凡,故不傳於世也。余講斯經,文疏三種:一、 用關河叡朗舊宗,二、 依龍樹、提婆,通經大意,三、 採此論綱領以釋法華。但昔三出經疏,猶未解論文;今具釋之,使經論焕然可領。

論文三分:一、 皈敬三寶,申造論意,請威靈加護,爲緣起分;二、 牒經解釋,爲正體分;三、 重牒章門,追示分齊,爲餘勢分。

④【法華經疏】

二卷,約二萬餘字。卍續藏第一五○册。宋· 竺道生撰。

夫微言幽賾,妙絶聆囑……聊於講日,疏録所聞;述記先言,其猶皷生。又以元嘉九年(四三二)春之三月,於盧山東林精舍,又治定之;加採訪衆本,具成一卷……不以人微廢道也。

⑤【 法華經義記】(世稱光宅疏)

八卷,約十五萬餘字。大藏第三十三册(五七二)。卍續藏第四十二册。梁· 光宅寺法雲法師撰。

師俗姓周。義興陽羨人。初生時,雲氣滿室。七歲出家,名法雲。爲寶亮弟子。爲沙彌時,即精研法華。嘗講此經,忽感天華,狀如飛雪,滿空而下,延於堂内,升空不墜,訖講方去。梁大通三年(五二九)寂,壽六十三。

⑥【 法華玄論】

十卷,二十七萬餘字。大藏第三十四册(三六一),卍續藏第四十二册。隋· 吉藏大師撰。

玄論分六:一、 弘經方法,二、 大意,三、 釋名,四、 立宗,五、 決疑,六、 隨文釋義。未釋經文。

⑦【法華義疏】

十二卷,二十六萬餘字。大藏第三十四册(四五一),卍續藏第四十二册。隋· 沙門吉藏撰。

將欲入文,前明三義:一、 部類不同,二、 品次差别,三、 科經分齊。

⑧【法華遊意】

一卷,或作二卷。二萬餘字。大藏第三十四册(六三三),卍續藏第四十二册。隋· 沙門吉藏撰。

開題序:此經文雖七軸,義有二章:一、 開方便門,二、 示真實義。開方便門者,開兩種方便。顯真實義者,顯二種真實。假三車於門外,爲引躭戲之童;設化城於道中,以接疲怠之衆;謂乘方便也。皆是吾子,等賜大車;既知止息,同到寶所;謂乘真實也。然燈授記,伽耶成道;王宫誕生雙林唱滅;謂身方便也。逸多不見其始,窮學莫測其終;六趣無以攝其生,力負無以化其體;謂身真實也。兩門既爲方便,所以言粗;二種並云真實,故目爲妙。

夫借一以破三,三除而一捨;假修以斥短,短息而修忘。然則言窮慮絶,何實何權?本性寂然,孰開孰覆?故理超言外,強稱爲妙;爲物作軌,目之爲法。道玄像表,假喻蓮華。

十門分别:一、 來意,二、 宗旨,三、 釋名,四、 辨教意,五、 顯密,六、 三一,七、 功用,八、 弘經,九、 部黨,十、緣起。

⑨【法華統略】

六卷,十二萬餘字,卍續藏第四十三册。隋· 沙門吉藏撰。

昔在會稽,著此玄文,凡二十卷;中居京兆,録其要用,裁爲七軸。但余少弘四論,末專習一乘,私衆二講,將三百遍。但斯經言約義富,更有異聞,撰録大宗,復爲此三卷(各分本末,故爲六)。

敘其疏意,略有六焉:一、 二本所無,今文方有;二、 全廢舊通,用今新意;三、 新舊兩用,可適時而説;四、 昔言隱昧,今則顯明;五、 大宗乃一,而轉勢不同;六、 改舊分章,依今科約。

⑩【 妙法蓮華經玄義】

二十卷(十卷各分上下),十六萬餘字。大藏第三十三册。中華藏第二輯線装第五册。隋· 智者大師説,門人灌頂記。

大師字德安,姓陳氏。頴川人,有晉遷都,寓居荆州華容。年十八,投湘州果願寺沙門法緖出家。習通法華。往大蘇山,禮慧思禪師,師一見,曰:昔日靈山,同聽法華;宿緣所追,今復來矣。即示普賢道場,爲説四安樂行。一日,誦經至“是真精進,是名真法供養如來”,身心豁然,寂而入定,持因静發,將證白思,思曰:非汝弗證,非我莫識。所入定者,法華三昧前方便也;所發持者,初旋陀羅尼也。晚住天台。開皇十七年(五九七)示寂,春秋六十有七。

序曰:妙者,妙名不可思議也。法者,十界十如權實諸法也。蓮華者,譬權實法也。良以妙法難解,假喻易彰。況意多端;略擬前後,合成六也。㈠ 爲蓮故華,譬爲實施權。㈡ 華敷、譬開權,蓮現、譬顯實。㈢ 華落、譬廢權,蓮成、譬立實。又㈠ 蓮譬於本,華譬於迹。從本垂迹,迹依於本。㈡ 華敷,譬開迹,蓮現、譬顯本。㈢ 華落、譬廢迹,蓮成、譬立本。是以先標妙法,次喻蓮華。蕩化城之執教,廢草庵之滯情;開方便之權門,示真實之妙理;會衆善之小行,歸廣大之一乘。上中下根,皆與記别。又,發衆聖之權巧,顯本地之幽微。故增道損生,位鄰大覺。一期化導,事理俱圓。蓮華之譬,意在斯矣!

釋名第一,辨體第二,明宗第三,論用第四,判教第五。釋此五章,有通有别:通則七番共解,别則五重各説。

通七番者:

㈠ 標章,㈡ 引證,㈢ 生起,㈣ 開合,㈤ 料簡,㈥ 觀心,㈦ 會異。

標章,令易憶持,起念心故;引證,據佛語,起信心故;生起,使不雜亂,起定心故;開合,料簡、會異等,起慧心故;觀心,即聞即行,起精進心故。五心立,成五根,排五障,成五力,乃至入三脱門。略説七重共意如此。廣解五章者:一一廣起五心、五根,令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耳。標章,乃至料簡,具如全文。

㈥ 觀心者:從標章至料簡,悉名觀心。心如幻燄,但有名字,名之爲心;適言其有,不見色質;適言其無,復起慮想。不可以有無思度,故名心爲妙。妙心可軌,稱之爲法。心法非因非果;能如理觀,即辨因果,是名蓮華。由一心成觀,亦轉教餘心,名之爲經。釋名竟。

心本無名,亦無無名;心名不生,亦復不滅。心即實相。初觀爲因,觀成爲果。以觀心故,惡覺不起。心數塵勞,若同若異,皆被化而轉。是爲觀心標五章竟。

觀心引證等,具如全文。

㈦ 會異者,會四悉檀也。解四悉檀爲十重:一、 釋名,二、 辨相,三、 釋成,四、 對諦,五、 起教觀,六、 说默,七、 用不用,八、 權實,九、 開顯,十、 通經。具如全文,尋之。

别解五章者:
㈠ 釋名

爲四:一、 判通别:妙法蓮華,爲别名;經之一字,爲通名。教、行、理三,皆論通别。(不同他解,以上四,唯目所詮;經之一字,獨指能詮也。)二、 定前後:文則先妙後法;解須先明法,次明妙也。三、 出舊,不録。四、 正解—

⑴先明法者,謂:衆生法、佛法、心法。經云:“爲令衆生,開示悟入佛之知見。”若衆生無佛知見,何所論開?當知:佛之知見,藴在衆生,故衆生法妙也。佛法妙,可知。心法妙者:如安樂行中,修攝其心,觀一切法,不動、不退。又,一念隨喜等。普賢觀云:“我心自空,罪福無主;觀心無法,法不住法。”浄名云:“諸佛解脱,當於衆生心行中求。”華嚴經云:“心佛及衆生,是三無差别。”破心微塵,出大千經卷,是名心法妙也。次更約十界十如釋法,具如全本。

⑵明妙者:一、 通釋,二、 别釋。

通釋者:謂相待妙,絶待妙。唯論二妙,更無非絶非待之文。若更作者,絶何惑,顯何理?故不更論也。衆生之法,亦具二妙,稱之爲妙。佛法、心法,亦具二妙,稱之爲妙。

别釋者:有① 迹中十妙,② 本中十妙,③ 觀心十妙。

①迹中十妙者:一、 境妙,二、 智妙,三、 行妙,四、 位妙,五、 三法妙,六、 感應妙,七、 神通妙,八、説法妙,九、 眷屬妙,十、 功德利益妙。釋此爲五:一、 標章,二、 引證,三、 生起,四、 廣解,五、 結權實。

廣解中:

第一、境妙爲二:

一釋諸境,二 論諸境同異。

釋境爲六:

  • 一 十如境,謂十界十如。
  • 二 因緣境,謂四種十二因緣。
  • 三 四諦境,謂四種四諦。
  • 四 二諦境,謂七種二諦。
  • 五 三諦境,謂五種三諦。
  • 六 一諦境,謂四種一諦,及與無諦。

第二、智妙爲二:初、 總論諸智,二、 對境論智。

初爲六:

  • 一 數,謂一世智,乃至二十圓妙覺智。
  • 二 類,
    • 謂世智無道,邪計妄執,心行理外,不信不入,故爲一。
    • 五停心,四念處,已入初賢佛法氣分,俱是外凡,故爲一。
    • 四善根,同是内凡,故爲一。
    • 四果同見真,故爲一。
    • 支佛别相觀,能侵習,故爲一。
    • 六度緣理智弱,緣事智強,故爲一。
    • 通教方便聲聞,體法智勝,故爲一。
    • 支佛又小勝,故爲一。
    • 通教菩薩入真方便智,四門徧學,故爲一。
    • 出假智正緣俗,故爲一。
    • 别教十信智,先知中道,勝前劣後,故爲一。
    • 三十心,俱是内凡,故爲一。
    • 十地,同是聖智,故爲一。
    • 三藏佛是師位,名勝三乘弟子,故爲一。
    • 通教佛智,斷惑照機勝,故爲一。
    • 别教佛智又勝,故爲一。
    • 圓教五品弟子,具斷煩惱性,能知如來秘密之藏,故爲一。
    • 六根清浄,智鄰真,故爲一。
    • 初住至等覺,同破無明,故爲一。
    • 妙覺佛智,無上最尊,故爲一。
  • 三 辨相,
  • 四 明智照境,
  • 五 明麤妙,
  • 六明開麤顯妙,具如全本。

二、 對境明智,亦如全本。

第三、 行妙,爲二:一、 通途增數行,二、 約教增數行。後更約五數明行妙,先明别五行,次明圓五行,謂:聖行,梵行,天行,嬰兒行,病行。有次第、一心之不同。

第四、 位妙者:約藥草喻品,但明六位:一、 人天位,是小藥草。二、 聲聞緣覺位,是中藥草。三、 六度菩薩位,是上藥草。四、 通菩薩位,是小樹。五、 别菩薩位,是大樹。六、 圓教位,是最實事,如一地一雨。於中又爲十意:一、 簡名義,二、 明位數,三、 明斷伏,四、 明功用,五、 通諸位明麤妙,六、 明位興,七、 明位廢,八、 開麤顯妙,九、 引經,十、 妙位始終。具如全本。

第五、 三法妙者:妙位所住之法,即三軌也。此即七意:一、 總明三軌:一 真性軌,二 觀照軌,三 資成軌。名雖有三,祇是一大乘法也。二、 歷别明三軌,歷四教各論三法也。三、 判麤妙,四、 開麤顯妙,具如全本。五、 明始終:取凡地一念之心,具十法界十種性相,爲三法之始。若有無明煩惱性相,即是智慧觀照性相。以迷明故,起無明。若解無明,即是於明。如冰是水,如水是冰。悉有惡業性相,即善性相,由惡有善,離惡無善。翻於諸惡,即善資成。如竹有火,火出還燒竹。皆有苦道性相。迷此苦道,生死浩然。此是迷法身爲苦道,不離苦道别有法身。如迷南爲北,無别南也。夫有心者,皆有三道性相,即是三軌性相。若言如是力如是作者,菩提心發也。即是真性等萌動。如是因者,即觀照萌動。如是緣者,即資成萌動。如是果者,觀照萌動成習因,感得般若果滿。如是報者,資成萌動爲緣因,感得解脱報果滿。是爲三德究竟滿,名秘密藏。本末等者,性德三軌冥伏,不縱不横。修德三軌彰顯,不縱不横。冥伏、彰顯,皆如等,數等,妙等,故言等也。亦是空等假等中等。亦類通三法,謂:三道、三識、三佛性、三般若、三菩提、三大乘、三身、三涅槃、三寶、三德。諸三法無量,擧其大要,明始終耳。七、 悉檀料簡,如全本。此五番明妙,從因至果,以辨自行妙,半如意珠竟。

第六、 感應妙者:上四妙名圓因,三法妙名圓果。果智寂照,有感必彰,故名感應妙也。感屬機,應屬聖。略言爲四:一、 冥機冥應,二、 冥機顯應,三、 顯機顯應,四、 顯機冥應。若具足辨者:用四機爲根本,所謂:冥機,是過去,顯機,是現在,亦冥亦顯機,是過現,非冥非顯機,是未來。於一機中,各各四應,即成十六句也。餘如全本。

第七、 神通妙者:正論化用益他,即是三輪不思議化也。

第八、 説法妙者:爲六意:一、釋法名,謂十二分教,二、 分大小,三、 對緣同異,四、 判所詮,五、 明麤妙,六、 明觀心。皆如全本。

第九、 眷屬妙者:一、 理性眷屬:一切衆生,皆是吾子也。二、 業生眷屬,爲親、爲中、爲怨,三類受道,得出生死也。三、 願生眷屬,先世結緣,雖未斷苦,願生内眷屬中,或怨家等,因之得道。四、 神通眷屬,若先世值佛,發真見諦,生猶未盡,或在上界,或在他方,以身通力分形來此。五、 應生眷屬,已得法身之本,能起應入生死也。又、法門眷屬:如方便爲父,智度爲母等。

第十、 功德利益妙者:爲四:一、 來意,二、 正説中利益,三、 流通中利益,四、 觀心中利益。略説七益,廣開十益,具如全本。

五、 結成權實,亦如全本。迹中十妙竟。

②本中十妙者:先釋本迹,二明十妙。

釋本迹爲六:一、 理爲本,事爲迹;二、 理事皆爲本,説教爲迹;三、 教爲本,行爲迹;四、 行能證體爲本,起用爲迹;五、 實得體用爲本,權施體用爲迹;六、 今經所成佛已久爲本,先來所説爲迹也。

明十妙者:一、 本因妙,二、 本果妙,三、 本國土妙,四、 本感應妙,五、 本神通妙,六、 本説法妙,七、 本眷屬妙,八、 本涅槃妙,九、 本壽命妙,十、 本利益妙。

③觀心十妙者:本迹長遠,亦不離心。佛如衆生如,一如無二如。佛既觀心,得此本妙;迹用廣大,不可稱説。我如如佛如,亦當觀心出此大利也。

次釋蓮華者:權實難顯,僅譬蓮華。又、七喻文多,故以譬標題。又,蓮華非譬,即是法華三昧當體之名。利根即名解理,不假譬喻;中下未悟,須譬乃知。以易解之蓮華,喻難解之蓮華。故有三周説法,逗上中下根。蓋依正因果,悉是蓮華之法,何須譬顯?爲鈍根人,不解法性蓮華,故擧世華爲譬,亦應何妨?二門六譬,略如序説。又以徧譬十如,十二因緣,四諦,二諦,三諦,一諦,無諦,境妙。又譬智妙,行妙,乃至功德利益妙、乃至本妙。具如全本。

次釋經,爲五:一、 明無翻,二、 明有翻,三、 和融有無,四、 歷法明經,五、 觀心明經。亦具如全文。

㈡ 顯體者:

一部之旨歸,衆議之都會也。

略開七條:一、 正顯體,二、 廣簡僞,三、 一法異名,四、 入體之門,五、 徧爲衆經體,六、 徧爲諸行體,七、 徧爲一切法體。

一、 正顯體者,即一實相印也。二、 廣簡僞者,凡外乃至别教之道,皆未達此實相印也。三、 一法異名者:法界、真如、佛性、種智、乃至大般涅槃等也。四、 明入體門者,謂以教行爲門,略爲四意:

⑴ 略示門相,謂四四一十六門。

⑵示入門觀,謂門門各具十法成乘:① 識所觀境,② 真正發心,③ 遵修定慧,④ 能破法徧,⑤ 善知通塞,⑥善用道品,⑦ 善用對治,⑧ 善知位次,⑨ 善能安忍,⑩ 法愛不生。具在全帙,須細尋之。

⑶示麤妙。

⑷示開顯,俱在全本。

五六七三意,亦如全本。

㈢ 明宗者:

修行之喉襟,顯體之要蹊。如梁柱持屋,結網提綱。釋宗爲五:

一、 簡宗體,謂不異而異,約非因非果而論因果,故有宗體之别也。

二、 正明宗:從序品,訖安樂行品,破廢方便,開顯真實佛之知見。亦明弟子實因實果,亦明師門權因權果。文義雖廣,其要爲成弟子實因,因正果傍,故於前段明迹因迹果也。從湧出品,訖勸發品,發迹顯本;廢方便之近壽,明長遠之實果。亦明弟子實因實果,亦明師門權因權果。而顯師之實果。果正因傍,故於後段明本因本果。合前因果,共爲經宗也。

三、 衆經同異者:今經迹中師弟因果,與衆經有同有異。本中師弟因果,衆經所無。正以此之因果爲經妙宗也。

四、 麤妙開顯,如全帙。

五、 結成者:經説因果,正謂通益生法行人。若開權顯實,正令七種方便生身未入者入,傍令生法二身已入者進。若説壽長遠,傍令生身未入者入,正令生法已入者進。從七種方便,入圓初住,見真爲因,乃至得妙覺爲果,住前相似,非是真因。若取性德爲初因者,彈指散華,爲緣因種;隨聞一句,爲了因種;凡有心者,是正因種。此乃遠示性德三因種子,非是真實開發,故不取爲因也。

㈣ 明用者:

此經以斷疑生信爲用。用佛菩提二智,斷七種方便最大無明,同入圓因。破執近迹之情,生本地深信;乃至等覺,亦令斷疑生信。如是勝用,豈同衆經耶?

㈤ 教 相者:

諸經皆是逗會他意,令他得益,不談佛意。今經但論如來布教之原始,中間取與,漸頓適時。大事因緣,究竟終訖。當知:此經唯論設教大綱,不委微細網目。記者私録云:諸大乘經,旨歸不殊,但隨宜爲異。如華嚴、無量義、法華、皆三眛名;般若、是大智慧,維摩,説不思議解脱,大涅槃、是究竟滅,文殊問菩提是滿足道,悉是佛法,法無優劣。於中明果,皆是佛果。明因,皆是地因。明理,皆是法性;所爲,皆是菩薩。旨歸不當有異,人何爲強作優劣?

以上全録閲藏知津。